疯帽家的爱丽丝兔

【384水仙/疯帽子x中二病】我的邻居不会养孩子-番外三

我叫杰弗森,十年前我捡了个孩子。
我一直很想要个孩子,最好是女儿,贴心小棉袄什么的,又乖又听话,我可以给她起名叫格蕾丝,多可爱的名字不是么?
然后我看了一下,好吧,男孩子。
我一个人流浪了足够久了,男孩子就男孩子吧,也挺可爱的。
哦,还长了两个角和一个尾巴。
…等等,角和尾巴?
算了,反正我也不是什么正常人。
这个孩子意外的长得很像我,不过鉴于我并没有,嗯…你懂的,所以我并不会认为这是我儿子,加上我还指望着哪天遇上一个让我心醉的人一起养个叫格蕾丝的女儿,所以我决定把这个孩子当弟弟养。
我给这个孩子起名叫却斯。
我知道男孩子总会有一些不听话,但是却斯除了比较粘人以外并没有什么不好——后来我发现这孩子真的是太粘人了。
他几乎不能离开我的身边,有时候我只是想把他放在家里出门赚个钱——嘿我并不是罗宾汉那个靠抢劫为生的家伙好么——但是我不能把却斯一起带出去,毕竟他脑袋上还顶着俩个角,屁股后面还带着根尾巴,可是我一有把他丢在家里的苗头,他就会立刻大哭大闹,然后魔力暴动,方圆十里的房子都能被他震塌。是,真,的,震塌。于是我只能把他塞进我的包里,带着他到处走。
其实我一开始发现他会魔法的时候我是很开心的,毕竟如果他是个普通人,他会很快的变老,然后死去,最后又剩下我孤独的一个人。
会魔法挺好的。
在我发现却斯的魔法是黑暗属性之前我是这么想的。
他接连毁了三个农庄之后,我终于正视了这个问题。
我可能养了只小恶魔。
我跑去找了梅林——他非常好找,几百年不挪窝——梅林告诉我我大概把魔法森林的黑暗本源带出来了。
我:“……"
梅林建议我把这孩子封印起来:“听着,杰弗森,它并不是真的像你,它只是随便找了个人的模样来仿照罢了。”
“我不管,既然我捡到了那就是我弟弟了。”我才不想管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呢。
我戳了戳却斯的小脑袋,却斯立刻心领神会的露出来一个惨兮兮的讨好笑容——不得不说我捡来的孩子就是聪明。
梅林很少面对孩子这种泪眼攻势,一下子就有点手忙脚乱:“好吧好吧,如果你不想把它,嗯,他,封印起来,好歹要把他的魔力收一收,他还太小了,不会控制。”
“这真是好主意!梅林!能顺便把他的角和尾巴收掉么?那真是太蠢了。”梅林可是不收钱的,不用白不用。
梅林建议我去童话镇给却斯封魔力,我并不是很乐意,毕竟有一群一心去除黑暗的老伙计们在那边,虽然他们已经丢了记忆,连魔法都退的七七八八,但我并不想冒这个险。
于是我们去了港湾镇,很可惜的,港湾镇与却斯的魔力并不太适配,于是我还是带着却斯去了童话镇。
嗯,巫后瑞金娜变成了植物人还睡着,不知道何年何月能醒,黑暗者朗普斯金已经变回了普通人戈登,白马王子、白雪公主、小红帽、小矮人这帮用武力的家伙不足为惧,仙女们应该不会伤害孩子的是么?
这么想想我还是比较有胜算的,加上却斯这个小笨蛋死活不肯好好呆在包里不出来,我也就堂而皇之地带着却斯招摇过市了。
“对着人要甜甜的笑,能卖萌就卖萌懂么?”我对却斯嘱咐道。
却斯在这一点上做得很好,我看得出镇民都很喜欢他,然而他不太愿意跟人家亲近,这样也好,他还带着根尾巴呢。
在却斯一岁的时候,我封印了他的尾巴。
……由此引发的魔力暴动唤醒了整个童话镇居民的记忆。
“该死的,梅林!你可没告诉我会发生这种事!”
不过还好的是,童话里的人物总是逃不开一颗善良的心,在我给他们展示了却斯并不带危险性后,他们也就接受了却斯,小孩子还是比较占便宜的不是么?
之前说过却斯是个很粘人的孩子,于是我没有办法去工作,却斯长到三岁了也没有朋友。
所以当白马王子过来跟我说白雪公主开了个学校的时候,我非常利落的就把却斯扔了进去。
“不要太欺负他们懂么?”我每天给却斯系小领带的时候都这么讲。
就我收到的反馈来讲,确实也算不上太欺负?
我就说我教出来的孩子还是很乖的。
今天是却斯的十岁生日,我让他邀请了整个镇上的小朋友来玩,希望能给他留下一天美好的回忆。

评论
热度(10)

© 疯帽家的爱丽丝兔 | Powered by LOFTER